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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铁路运输法院是否受理治安行政案件的批复
摘    要: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87)京高法字第132号《关于铁路运输法院是否受理治安行政案件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院的意见,即:铁路运输法院不受理治安 行政案件,凡是铁路公安机关裁决的治安行政案件,当事人不服上一级公安机关裁决的,可向最先作出裁决的公安机关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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