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宪法法院的宪法地位——以韩国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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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宋永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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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复旦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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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宪法法院制度作为当今世界主流的宪法审查模式之一,突破了西方传统的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与制衡的宪政模式,这使得宪法法院的宪法地位问题备受关注。宪法法院的宪法地位不仅体现在相关国家宪法关于宪法法院与立法、行政、司法机构的静态文本规定,更重要的是,还体现在宪法法院通过宪法审查实践,逐步确立起四者间的动态宪政关系。本文通过厘清宪法法院与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以期界定韩国宪法法院的宪法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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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宪法法院 宪法地位 韩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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