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江苏省淮安市楚州区政府交易中心原副主任兼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谷海波利用职务之便,在政府采购业务招投标、零星采购业务安排、票据审批过程中为他人非法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贿赂12.8万余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其深刻教训再次说明,如何有效遏制和预防政府采购领域存在的腐败现象,已成为当前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近年来在各地普遍推行的政府采购制度,是政府对其采购支出实施监督的有效形式,在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政府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市场经济的日益完善,采购市场日趋活跃,政府采购也因此备受社会各界瞩目,并因其公开、透明、便于公众监督而被誉为“阳光工程”。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政府采购制度不但是规范政府公共支出行为,而且是从源头上有效遏制腐败的一项治本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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