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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举证责任与证明责任异同问题
引用本文:朱云.浅谈举证责任与证明责任异同问题[J].法学杂志,1992(1).
作者姓名:朱云
摘    要:有些同志认为证明责任是司法机关的责任,刑事被告人只负举证责任而不负证明责任,笔者认为举证与证明是一回事,举证责任与证明责任具体到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行为上,是一种行为的两种称谓,大凡坐到被告席上的被告人,不论是有罪还是无罪,都应负举证责任.例如,被告甲被指控犯有杀人罪,立案后收集到的证据有:(1)被告甲的邻居王某于某日晚12时被人杀害在王某院中,死者王某身旁留有砍刀一把.被告甲的妻子和母亲证明这把杀人刀是被告甲常用的砍柴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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