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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机关应否拥有侦查权之我见
作者姓名:杨捷  李天发
作者单位: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清河分局,天津市300481
摘    要:我国《宪法》只规定了国家对各类犯罪活动的刑罚权,而未明确规定刑罚权中的侦查权、起诉权、执行权等权力具体由哪些国家机关来行使。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我国监狱机关是享有侦查权的主体。只有赋予监狱机关以侦查权,大力加强狱内侦查工作,及时把罪犯的又犯罪活动消灭在萌芽之中,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改造环境,才能有效地保证监狱机关职能的实现。

关 键 词:侦查主体  预防为主  监管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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