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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计资司关于转发《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央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垫付资金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作者单位:国家林业局
摘    要:局属相关单位:现将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央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代理银行垫付资金计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05]10号)转发给你们,请发生代理银行垫付资金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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