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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被混淆的法律
作者姓名:郭宇宽
摘    要:必须承认,尽管记者是受过高等教育并有一定辨别能力的成年公民,但对城市拆迁的实际情况,很长一段时间和大多数局外者一样,有不少认知的偏颇。过去经常看到媒体出现类似标题,比如《为了城市形象,200余个"钉子户"被拔》,《XX法院力拔"钉子户"》,《城管中队狠拔"钉子户"》,《抱车轮撒泼不灵了,城管巡警联合拔除"钉子户"》,于是,印象中拆迁是政府为了美化城市形象造福百姓而办的大好事,一些刁民勒索政府,置公共利益于不顾,无论政府怎样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都顽固不化,并提出非分要求,所以"钉子户"就是"泼皮户"的同义词。后来一些报道逐渐让人产生疑惑,一些"钉子户"千里迢迢上访,在寒冷的季节跳水甚至自焚。付出如此沉重的代价,到底有何冤屈?就算他们是坏人,也应有个讲话的机会。一次偶然机会,我通过京城学者杨东平先生认识了一直不懈为某些"钉子户"说话的高智晟律师,还有为保护京城四合院而奔走的华新民女士。再后来见到了骆淇椿、赵志诚、苏海波等被拆迁户,陆续走访了几十户被拆迁安置到郊外的居民,请教了张思之、贺卫方等法学专家,见到了成摞足以说服任何有基本判断力的人的证据材料,各种证据相互印证,一个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伤害的全景图才在记者面前逐步清晰的显现出来。对于全国普遍的拆迁热潮记者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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