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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五六至一九五七年北京的第二次工资改革实践
摘    要:为解决第一次改革所遗留的问题,在提高职工工资的同时进一步优化工资制度,1956年,中央党政部门启动第二次全国工资改革。然而,随着工人工资的增加与购买力的提高,多地均出现消费品短缺、物资供应紧张的现象。由于计划经济体制条件下物资的短缺与消费需求的刚性应对,生产领域并没有足够的弹性因应市场突然扩大的购买力。为平衡供求、保障工资改革成果与维护国民经济的平稳运行,国家通过调控工人工资过度增长、扩大商品供给等方式,逐渐缓和了因工资大幅增加所导致的物资供应紧张。第二次工资改革期间对工人工资的提高与调控,成为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条件下改善工人生活水平、平衡供求关系与维护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一次重要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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