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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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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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豫政办〔2007〕72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99号,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07年8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出台,对完善行政复议制度,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制度在化解行政争议、构建和谐社会、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作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切实贯彻落实《条例》,加强和改进我省行政复议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工作,2006年9月下发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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