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诉讼目的的多维性 |
| |
作者姓名: | 胡肖华 谢忠华 |
| |
作者单位: | 湘潭大学,湖南,湘潭,411105;湘潭大学,湖南,湘潭,411105 |
| |
摘 要: | 行政诉讼的目的是国家基于对行政诉讼固有属性的认识预先设计的关于行政诉讼结果的理想模式。行政诉讼目的论是行政诉讼法学基础理论的前提性理论,不仅为整个行政诉讼法学理论研究指明方向,而且为具体制度的研究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学界对其重视程度日益提高。行政诉讼目的具有多维性:程序正义、利益平衡、促进合作、道德成本最低化等。上述目的最终归结于行政诉讼的终极目的--基本人权的保障。
|
关 键 词: | 行政诉讼目的 程序正义 合作 道德成本 人权保障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