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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县人大 加强民行检察监督工作
引用本文:赵辉.兴隆县人大 加强民行检察监督工作[J].公民与法治,2013(11):54-54.
作者姓名:赵辉
摘    要:为贯彻实施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深入落实省、市人大《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兴隆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兴隆县院检察长李宏伟所作的《关于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报告》,并制定出台《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决议》。《决议》紧紧围绕落实修改后的民诉法,拓展监督范围,

关 键 词:检察监督工作  人大常委会  兴隆县  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民事诉讼法》  人民检察院  法律监督工作  《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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