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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食品安全无异于故意杀人
作者姓名:朱薇
摘    要:在2013年1月14日召开的深圳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上,各位委员普遍认为现在对危害食品安全行为的处罚力度还不够,要让食品安全管理成为常态。“危害食品安全要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这是市政协委员张洪提出的观点。

关 键 词:食品安全管理  故意杀人罪  危害  政协委员  处罚力度  安全行为  市政协  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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