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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沛平诉吴县经济技术开发研究所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案
摘    要:原告:何沛平,男,32岁,江苏省涟水县广播电视大学管理站教师。 委托代理人:刘丕烈、沈碧莲,江苏省南京市海事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江苏省吴县经济技术开发研究所。 法定代表人:陈炳庚,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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