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风险责任应由谁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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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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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烟台大学法律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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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4年2月,李某从工商银行(以下简称银行)贷款3万元,以6万元的价格买下了烟台市海防营120号铺面房两间,并以该房设立了抵押。1994年4月,因该铺面房位置适中以致房价大涨。李某想买车搞个体运输,于是把该铺面房以8.7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程某做布匹批发生意。双方约定:李某把海防营12O号铺面房两间连同设在该房上的抵押权转让给程某,在程某交齐房款,李某把该房重新装修后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当时,程某资金短缺,也向同一银行申请贷款4.7万元用于买受海防营12O号铺面房,同时向银行出示了买房契约。1994年4月20日,程某交齐了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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