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渝府办发[2014]53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有关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集中力量开展扶贫攻坚的意见》(渝委发[2014]9号)中"切实加强就业创业指导,强化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引导贫困家庭毕业生以创业带动就业"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市高校贫困毕业生(具体指重庆户籍的零就业家庭、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城乡低保家庭和本人残疾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及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高等学校贫困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切实做好我市高校贫困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经市政府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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