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司法权是国家权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要保证司法权的正确行使, 不仅要依靠司法体制的完善和内部监督机制的健全, 而且需要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但是, 在实际工作中, 人大对审判和检察机关的监督, 至今存在定位不明确、缺乏力度、效果不明显、与司法程序不相衔接等问题。在司法制度不够完善, 司法机关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检察机关对审判工作监督难以到位的情况下, 人大作为权力机关如何对审判和检察机关进行监督, 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 不仅应在体制和制度架构之内寻求办法, 而且应该从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中寻找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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