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节犯简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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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彭泽君.情节犯简论[J].河北法学,199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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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彭泽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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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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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刑法理论界对犯罪形态依据不同的标准进行了各种分类,这些分类之细和研究之深,无疑对刑事司法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如有的学者就对犯罪形态进行了较细的分类:刑事犯与行政犯、暴力犯与智能犯、实质犯与形式犯、亲告犯与身份犯、即成犯与状态犯、危险犯与实害犯、隔时犯与隔他犯等。而“情节犯”却被广大学者所忽略.论述情节犯的撰文极少.仅有的几篇虽谈及了情节犯.但不深刻。如《情节犯浅析》一文,:通篇未见情节犯的定义.使读者不知所云。与其说它是论述情节犯,倒不如说是论述情节白勺。我国刑法典里有诸多条大规定了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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