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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登记程序不应过于简单
作者姓名:肖远泮  王循兰
作者单位:江西省遂川县民政局
摘    要:案例个案1:2006年6月12日,某镇的李某和黄某夫妇因家庭琐事发生争执,一气之下便跑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离婚。当时登记员耐心地开导,给夫妻俩做工作,可正在气头上的他们离意已决,任何话都听不进去,登记员只好按规定给他们办理了离婚手续。但离婚后两人都非常后悔,经过几天的考虑双方还是决定重归于好,于当月17日在婚姻登记处办理了复婚手续。

关 键 词:离婚手续  登记程序  婚姻登记处  离婚后  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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