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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追踪
摘    要:福建省莆田市中级法院近日对全国首例网络文学侵权案作出终审判决,维持涵江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姚国祥、刘开山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法院审理查明,"云霄阁"网站系由刘开山和姚国祥共同出资于2004年1月建立,主要刊载网络文学作品提供网上在线阅读,由姚国祥负责技术维护和广告收支管理,刘开山负责上网信息内容发布。其作品来源,主要通

关 键 词:工商行政管理  侵犯著作权罪  一审判决  注册商标  被告人  网站首页  中级人民法院  网络文学  有限公司  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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