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少年犯适用缓刑的条件及其监督机制的完善
作者姓名:周蓝蓝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0031
摘    要:我国刑法对缓刑制度的规定对少年犯和成年犯同样适用的。众所周知,少年犯的身心特点与成年犯有很大不同,将同样规定适用于两者势必不利于对少年犯的教育、感化和挽救。本文从少年犯对外界表现出比成年人更大的依赖性的身心特点出发,主张应扩大少年犯适用缓刑的条件,并在对适用缓刑少年犯的监督机制的完善方面提出了几点建议。主要是确立判前考察制度、丰富缓刑措施和设立专门的缓刑机构。

关 键 词:少年犯  缓刑制度  缓刑条件  监督机制  缓刑机构  判前考察制度  缓刑措施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