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自治地方一般性地方立法与自治立法比较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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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殿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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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大连民族学院,文法学院,辽宁,大连,116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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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辽宁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民族自治地方法律变通问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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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族自治地方享有双重立法权。自治地方作为与中央相对应的地方行政区划,享有一般性地方立法权;同时,基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具有其他行政地方不能享有的立法自治权。民族自治地方一般性地方立法与自治立法在立法主体、立法形式、立法权限与范围、法律效力、制定程序等方面存在着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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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族自治地方 一般地方立法 自治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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