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从事了十几年的律师工作,代理、辩护过上百件案子.为数十家企业做过法律顾问工作,却总是在履行完相应的法律程序,完成相应的法律事务,把法院的裁判文书,以及相关部门的处理意见,自己的工作成果交给自己的当事人之后,没有如释负重的感觉。因为,通过参与处理当事人的法律事务,尤其是一些纠纷事务、犯罪案件,我感到尽管法院的裁判文书、相关部门的处理意见,已经从事实、法律的角度,分清了当事人的是非曲直,确定了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明确了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作为委托律师也完成了自己的代理或辩护任务,但是,我看到许多的当事人、顾问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却对纠纷发生的原因、对以后防止类似纠纷的发生,没有深刻的认识,缺乏相应的觉悟,缺少必要的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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