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逮捕程序改革运行效果、问题及完善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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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邢永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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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侦查监督处,100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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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充分研讨论证各种职务犯罪案件逮捕程序改革方案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的案件由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逮捕的规定(试行)》,自2009年9月1日起,全国大部分地区的检察机关开始实施省级以下(不含省级)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案件由上一级检察院审查逮捕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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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审查逮捕 程序改革 运行效果 最高人民检察院 职务犯罪案件 立案侦查 2009年 检察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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