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顶的维修费该由谁来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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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利平.楼顶的维修费该由谁来承担?[J].江淮法治,200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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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利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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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编辑同志:我在8年前,买下7层楼顶楼的一套商品房。近两年来,楼顶老是漏水,我同住在五楼、六楼的几家人商量,每家拿出一部分钱来将楼顶好好修修,可他们不同意。理由是他们不住顶楼,楼顶漏水跟他们无关。我又找售楼单位,售楼单位说该楼早已卖出,他们没有维修义务。即便有义务,也没能力。现在楼房漏得越来越厉害,屋内墙壁到处是斑斑霉迹,我一家又拿不出那么多修房款,我该怎么办?小苇小苇同志:根据建设部颁布《公有住宅售后维修养护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住宅的共用部位,是指承重结构的部位(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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