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批开展“三讲”教育的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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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晓仄.第一批开展“三讲”教育的单位[J].党建,199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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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晓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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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省、直辖市(15个):北京、江苏、江西、湖南、天津、福建、广东、贵州、上海、安徽、河南、新疆、辽宁、浙江、湖北。中央、国家机关(67个):国家计委、国家粮储局、国家经贸委、信息产业部、国家邮政局、国家烟草局、国家药品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局、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审计署、农业部、水利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政法委、公安部、安全部、国务院侨办、国家检验检疫局、国家旅游局、中国文联、中国作协、国家民委、卫生部、国家中医药局、中央办公厅、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总工会、中央台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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