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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行合一”的社会主义性质考辨
作者姓名:曹弘毅
作者单位:中共江苏省委党校科社教研部
摘    要:"议行合一"概念由董必武首先提出,指立法和行政的机构与职权的双重合一。巴黎公社没有正式实行过议行合一原则,列宁的苏维埃政权亦如此,并且马克思恩格斯否认巴黎公社的社会主义性质,因此,它不能为议行合一提供合法性证明。另外,马克思恩格斯对议行合一并不认同。

关 键 词:议行合一  巴黎公社  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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