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讼师与律师——差异与缘由
作者姓名:李宁
作者单位: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检察院
摘    要:身处舶来的西方法律体系之中的我们,或许会疑惑中国古代为什么没有讼师。但本文却通过一个前提性的反思,质疑这一问题提出的“西方中心主义”的前见,从而解构了这一问题。取而代之的,是我们应当探求讼师与律师这二种异质文化事实的区别以及产生这种区别的历史情境,或许这对我们今天的法治建设更有裨益。

关 键 词:讼师  律师  西方中心主义  大共同体本位  儒表法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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