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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四百条“在押人员”范围中“犯罪嫌疑人”之简析
作者姓名:黄健强  张朝兴
作者单位:山东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检察院
摘    要:我国刑法第四百条规定了"私放在押人员罪"和"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该罪名中"在押人员"范围的界定关系到本罪是否成立,实践中对如何准确理解其中的"犯罪嫌疑人"出现了不同的看法,本文结合实践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关 键 词:罪犯  在押人员  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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