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纳入法制化轨道 外来投资者可获“省民待遇” ——《云南省外来投资促进条例》6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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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白茫茫.招商引资纳入法制化轨道 外来投资者可获“省民待遇” ——《云南省外来投资促进条例》6月1日起施行[J].云南人大,2006(7):2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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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白茫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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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宣传处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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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6年5月30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对6月1日起颁布实施的《云南省外来投资促进条例》作专场新闻发布。该条例的实施,标志着我省外来投资促进工作纳入了法制化轨道,同时为外来投资创造一个优良、稳定、公平的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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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投资促进工作 外来投资者 法制化 云南 招商引资 人大常委会 《云南省外来投资促进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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