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习水案探析嫖宿幼女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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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娥.从习水案探析嫖宿幼女罪[J].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10(1):106-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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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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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1000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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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习水嫖宿幼女案引发了公众和学界对嫖宿幼女罪的质疑,认为该罪是对卖淫幼女的立法歧视,应予取消。从立法来看,嫖宿幼女罪与强奸罪(奸淫幼女)是特别法与普通法的关系,是为了保护特别场所的幼女和打击、消除儿童色情业,本罪的设置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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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嫖宿幼女罪 奸淫幼女 法条竞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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