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的“经济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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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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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省广元市纪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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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腐败主体除了应当承担“政治成本”之外,还应当承担必要的“经济成本”。腐败的“经济成本”是腐败主体应当承担的以货币为表现形式的经济代价。一些腐败分子在政治上受到党纪政纪处罚以后,虽然付出了高昂的“政治成本”,但却基本上没有承担应当付出的腐败“经济成本”,反而获得了可观的“经济利润”,由此产生一种很划算的“平衡”心理,这也诱使更多的人铤而走险。因此,必须进一步完善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腐败的“经济成本”@赵铮$四川省广元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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