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江林业契约的制度经济学分析 |
| |
引用本文: | 郭蓓.清水江林业契约的制度经济学分析[J].中共贵州省委党校学报,2011(6):74-77. |
| |
作者姓名: | 郭蓓 |
| |
作者单位: | 中共贵州省委党校,贵州贵阳,550028 |
| |
摘 要: | 贵州省清水江流域是我国南方传统的林木生产与木材交易区,在悠久的林业经济历史中积累了大量的林业契约文书,这些林业契约文书是该流域林业生产经营的财产权利制度保障,保证了清水江流域林业发展的兴盛和可持续。这些民间契约迄今仍为当地从事林业生产的苗族侗族人民认可和珍藏。在调解苗村侗寨的山林物权纠纷时仍然起到一定物权法律证据的作用。清水江林业契约适应了当地林业生产的特点和要求,表现出制度对林业经济运行的高效维护。清水江林业契约对深化林权改革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
|
关 键 词: | 清水江流域 林业契约 林业经济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