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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单方替未成年孩子放弃房产利益应属无效
引用本文:李新卫.母亲单方替未成年孩子放弃房产利益应属无效[J].上海人大月刊,2012(3):47.
作者姓名:李新卫
摘    要:案情回放小邵(现年13岁)的叔公陶先生原在上海武昌路某弄有套租赁公房,同住人有叔婆和小邵的表姨妈。1992年,小邵母亲作为知青子女,经过与家人协商,将户籍迁入该处,并在此居住生活。1997年,小邵的父母登记结婚,小邵母亲搬离武昌路,但户口仍在该处。1999年,小邵出生,她的户籍也随着母亲报在武昌

关 键 词:协议书  母亲  重大利益  未成年人  无效  武昌  放弃  被监护人  原告  房屋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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