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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修订《刑事诉讼法》中沉默权问题的研究
作者姓名:郭建成
作者单位:武汉市人民警察培训学院
摘    要:沉默权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对来自警察和法庭的讯问,有拒绝回答和保持沉默的权利。我国新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被告人没有证明自己有罪的举证责任,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犯罪嫌疑人仍有如实回答的义务,继续坦白从宽政策,鼓励犯罪嫌疑人坦白。因此,我们认为,我国实行的是有限度的默示沉默权制度。

关 键 词:沉默权  刑事诉讼法  自证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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