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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债,把自己讨进班房
引用本文:南剑.讨债,把自己讨进班房[J].江淮法治,2001(10).
作者姓名:南剑
摘    要:49岁的李思培是阜南县邰台乡李郢村人,虽然没有上过学,但靠自己的聪明才智,10年前,他和妻子办起了柳编厂,经过辛勤的劳动,家境日渐殷实,日子过得红红火火。然而,1996年的一纸合同及以后的讨债生涯,却使他的人生偏离了航向……轻信他人货款成了“狗肉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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