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云政办发〔2 0 0 3〕 2 45号各州、市人民政府 ,各地区行政公署 ,省直有关委、办、厅、局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下达 2 0 0 3年第一批陈化粮销售处理计划的通知》 (国粮调〔2 0 0 3〕 96号 )和原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等五部门《关于印发〈陈化粮处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计综合〔2 0 0 2〕 1 3 45号 )精神 ,为顺利推进我省陈化粮销售处理及监督管理工作 ,确保陈化粮销售处理操作规范、监督有力、流向符合要求 ,经省陈化粮销售处理和监督管理协调领导小组第一次协调会议研究 ,现就加强我省陈化粮销售处理及监督管理工作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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