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企业行为的规范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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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厉以宁.论企业行为的规范化[J].理论前沿,199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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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厉以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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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大学 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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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之下,企业只不过是行政部门的附属物。这时,政企不分,企业不自主经营,不自负盈亏,政府的指令取代了企业的自由选择,计划配额排斥了供求的竞争,因此,企业行为的不规范成为不可避免的现象。企业行为的不规范,一方面必然引起无效供给的增长,从而造成资源浪费、投资失控、消费基金膨胀、企业亏损累累、财政收支紧张;另一方面,又必然使得社会所需要的产品与劳务长期短缺,使得消费者的意愿无法得到满足,从而导致人民的生活水平难以提高。换言之,在企业行为不规范的条件下,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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