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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法完善与配套制度建设
引用本文:赖池旺.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法完善与配套制度建设[J].法制与经济,2010(10):36-36.
作者姓名:赖池旺
作者单位: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广东东莞523710
摘    要: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一定意义上成为了一些不法分子逃避打击的"保护伞",是在客观上为腐败分子提供了"兜底条款"1]。因此,笔者认为本罪可以从罪名、主体、罪状、法定刑、配套的法律、制度等方面加以完善。

关 键 词: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立法  完善  配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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