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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主导——创新企业普法载体
作者姓名:黄前平
摘    要:企业经管人员的法制教育,是“四五”普法的重点之一。但由于种种原因,企业的法制教育已成为当前“四五”普法中的一个薄弱环节,导致企业的依法经营能力和经营人员的法律素质普遍较差。从长远利益来看,政府部门应该根据其自身职能,强化服务与管理,在企业普法教育中积极发挥组织、协调等主导作用,加强对企业经营人员的法制教育。浙江省余姚市梁弄镇政府正努力致力于这方面的尝试,率先成立了余姚首家“企业经营人员法制培训中心”。

关 键 词:企业经管人员  法制教育  依法经营能力  普法教育  企业管理  法制观念  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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