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减刑制度的创新与完善 |
| |
作者姓名: | 王定辉 王揆鹏 |
| |
作者单位: |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河北保定市071000 |
| |
摘 要: | 我国的减刑制度中,对减刑的条件以及减刑的具体操作的规定存在一定的问题,影响了减刑作用的正常发挥。建议废除“应当减刑制”,只规定“可以减刑制”,给刑罚执行机关和减刑的裁量机关以较大的自由裁量权;设立减刑期后置制度,完善减刑的激励机制;理顺减刑条件和减刑力度之间的关系;设立可以变更的死刑缓刑考验期,弥补法律的漏洞;对在死刑缓期执行考验期间的“故意犯罪”进行科学、明确的界定。
|
关 键 词: | 减刑 应当减刑 减刑条件 可以变更的死刑缓刑考验期 减刑期后置制度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