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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减刑制度的创新与完善
作者姓名:王定辉  王揆鹏
作者单位: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河北保定市071000
摘    要:我国的减刑制度中,对减刑的条件以及减刑的具体操作的规定存在一定的问题,影响了减刑作用的正常发挥。建议废除“应当减刑制”,只规定“可以减刑制”,给刑罚执行机关和减刑的裁量机关以较大的自由裁量权;设立减刑期后置制度,完善减刑的激励机制;理顺减刑条件和减刑力度之间的关系;设立可以变更的死刑缓刑考验期,弥补法律的漏洞;对在死刑缓期执行考验期间的“故意犯罪”进行科学、明确的界定。

关 键 词:减刑  应当减刑  减刑条件  可以变更的死刑缓刑考验期  减刑期后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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