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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出入境口岸食品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
摘    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74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出入境口岸食品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已经2015年11月6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局长支树平2015年11月25日根据国务院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质检总局决定对《出入境口岸食品卫生监督管理规定》作如下修改:一、将规章名称修改为"国境口岸食品卫生监督管理规定"。二、将第一条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

关 键 词:支树平  局务会议  国境口岸  检疫机构  量化分级管理  出入境口岸  七条  十二条  生产经营单位  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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