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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关于修改《司法部关于执行〈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的决定
摘    要:司法部关于修改《司法部关于执行<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的决定已经2004年6月22日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关 键 词:外国律师事务所  司法部  代表  执行  修改  条例  审议  机构管理  决定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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