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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沉默权的确立
引用本文:姚玖,唐全胜.浅论沉默权的确立[J].理论探讨,2004(1):102-103.
作者姓名:姚玖  唐全胜
作者单位:1. 中共双鸭山市委党校,黑龙江,双鸭山,155100
2. 中共友谊县委党校,黑龙江,友谊,156900
摘    要:沉默权,被西方法律学者誉为是人类通向文明的斗争中的重要里程碑,是人类优秀的诉讼文化。世界上许多国家在宪法和法律中都规定了沉默权,许多国际公约都吸收沉默权的有关规定。近年来,沉默权也成为我国法学界的一个热点。本文试对沉默权在中国确立的重要意义及构想做一些粗浅的探讨。一、沉默权及其在我国的现状所谓的沉默权,是指被追诉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享有的,对司法官员的提问保持沉默或拒绝回答且不因此被做出对其不利的推论的权利。沉默权最早起源于属于判例法系的英国,是在反对纠问程序和自我归罪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时间…

文章编号:1000-8594(2004)01-0102-02
修稿时间:2003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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