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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用语简洁风格的营造
引用本文:郭雷.法律用语简洁风格的营造[J].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1995(4).
作者姓名:郭雷
作者单位:贵州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基础教研室
摘    要:简洁是法律用语的突出特点和基本要求。所谓简洁就是以最少的文字表达尽可能多的内容。讲究法律用语的简洁,既能节省篇幅,突出重点,又能体现出法律的庄重与威严。 营造法律用语的简洁风格,需要作者本人对所要表达的内容有全面深入的认识,能准确把握问题的本质和关键,同时还需要作者能了解和熟悉一些常用的语言表达手段,自觉运用它去创造简洁的法律用语。下面,本文从两方面对这些常用的手段作些具体分析。 一、从词语选用方面构成简洁 精心遣词是创造简洁法律用语的重要途径。遣词上,构成简洁的常用方法有下列几种: (一)大量使用专业术语 专业术语有特定所指,有明确的内涵和处延。使用专业术语能收到以少胜多的表达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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