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警察主导大学安全治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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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倪洪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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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湘潭,411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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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司法部科研项目“大学治理中的程序缺失及其补救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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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大学秩序形成权力的误读、警察权校园配置的缺失以及二者关系的非理性安排,是我国大学校园安全隐患突出的症结所在。我国未来大学安全治理的最优选择应该是确立以校园警察为主、以"安保服务外包"为辅的保障体制,即大学安全治理的核心事务国有化、警察化,大学安全管理的辅助事务社会化、契约化,并实现二者的有机结合和无缝对接。校园警察对校长负责,校长在警务管理上对法律负责。校园警察局是学校的职能部门,领导并监督"外包安保"形式下受聘保安公司的安全服务工作,其只在业务上与地方警局保持协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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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大学安全 校园警察 社会治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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