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委员会关于积极开展造林、育林、护林工作的指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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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邵式平.江西省人民委员会关于积极开展造林、育林、护林工作的指示[J].江西政报,195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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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邵式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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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积极发展林业生产,是满足国家木材需要,繁荣山区经济的一个主要环节,也是保持水土,涵养水源,逐步消灭水旱灾荒,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根本措施之一。随着社会主义工业建设和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发展,林业建设在国民经济中已日益显示着它的重要作用。我省林业建设,几年来由于各级党政领导的重视,全体干部和广大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已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基本上完成了木材外调任务,支援了国家工业建设,保证了国家经济发展的需要。但在这一工作中,还存在着不少的缺点和问题。例如:有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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