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制定机关处级及以下干部谈话提醒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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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刊讯 为进一步加强海关总署机关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总署直属机关纪委近日印发《〈关于在总署机关处级以下(含处级)干部中实行谈话提醒制度的具体办法〉的通知》,对建立谈话提醒制度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方式方法、原则要求等作出明确具体规定。按照规定,谈话提醒按照逐级负责和党政配合的原则进行,以党支部(党总支)为主,必要时由党支部(党总支)领导和部门行政领导共同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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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制度建设 直属机关 党员干部 海关总署 谈话 行政领导 反腐倡廉 教育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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