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水环境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
摘    要:<正>焦政办[2010]2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工业集聚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业:《焦作市水环境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水环境生态保护关系群众用水安全,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建立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