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延平区大横镇等28个乡镇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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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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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南平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批准延平等七县(市、区)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请示》(南政综[2007]323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延平区大横镇等28个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批复如下:一、延平区乡镇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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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福建省 水源保护区 自来水厂 地表水源 二级保护区 水厂取水口 汇水流域 生活饮用水 保护区划 拦水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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