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认定第四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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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农规发〔2022〕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农垦总局: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认定工作的通知》(农办规〔2021〕15号)要求,经产业园所在地政府申请、省级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审核推荐、专家评审和公示等程序,农业农村部和财政部对2019年创建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乐市等25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2020年创建的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等18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予以认定(具体名单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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